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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外国语大学办公室AB岗制度

新闻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年12月30日 08:32       点击:[]


一、实行AB岗工作制度,是指每个工作岗位应有2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,A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,B岗为协办人员。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,B岗责任人应接替顶岗的工作制度。

二、实行AB岗工作制的主要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、空岗,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,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,确保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,同时适应工作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。

三、AB岗的工作职责:

1、各岗位都确定AB岗,避免出现脱岗现象。

2、A岗责任人离岗前,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移交,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,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。

3、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,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,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,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。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,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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