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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印章管理办法,各单位刻制新章、废止旧章须向校办公室备案,具体填写办法如下:
1、新成立机构,请填写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印章刻制审批表》(附件1)、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印章刻制统计表》(附件2)及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印章备案表》(附件3)、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印章统计表》(附件4)。
2、废章需上交的,由移交单位填写《天津外国语大学印章交接单》(附件5)。
校办公室
2019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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